砀山要闻
您的位置:首页 >>砀山要闻2018-12-13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按照“主动发现、无缝衔接、精准识别、阳光救助”的工作要求,砀山县做到“三个落实、三个到位”,编密织牢社会保障托底安全网,助推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一是落实政策衔接,精准识别到位。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强化脱贫攻坚与社保兜底制度衔接,出台《砀山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大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的保障力度。联合县扶贫办下发《关于全面开展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排查认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全县贫困人口,特别是因病、因灾、因残返贫的建档立卡扶贫户开展全面的调查核实和摸底梳理,主动发现,及时为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办理低保手续。至目前,全县22326名农村低保对象中,属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为18160人,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占低保对象总数的81.34%。
二是落实会商制度,信息交换到位。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民政、扶贫联席会商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商讨解决社保兜底脱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一月一交换。便于双方及时比对,掌握准确情况,落实帮扶政策。
三是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应救尽救到位。 出台《关于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以县、镇(园区)、村(居)“三级联动”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为基础,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主动发现网络队伍。建立救助信息员,负责主动了解收集困难群众信息,开展调查登记,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上报,确保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应救尽救”。同时强化“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公开县、镇(园区)、村三级社会救助电话。方便群众救助的同时也便于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做到举报一件调查核实一件,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确保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砀山文明网 王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