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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人大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
2016-05-12
为全面了解《森林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林,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日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庆杰带领农经、教科文卫、财经等工委主任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在县林业局局长王钦东等人的陪同下,对全县的林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良梨镇崔庄、百年梨树群、乾隆御植园、园艺场润德农业、县林场等地对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经营管理、林业产业发展与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并听取了县林业局关于《森林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林业部门能够认真执行国家森林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工程造林、义务植树等绿化治理,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依法强化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全县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持续增长,森林资源不断扩大,生态环境逐步改善,2011年以来,全县合计完成造林7.04万亩, 2015年底,全县林地面积达到82715.63公顷,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8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了68.42%。
刘庆杰主任在汇报座谈会上指出了我县在贯彻《森林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几点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森林法》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群众自觉遵法守法意识和林业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二要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森林资源的管护责任,切实调动全民参与护林积极性;三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我县森林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四要在加大投入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专项资金,促进林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五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我县森林资源管护能力。(文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