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要闻
您的位置:首页 >>砀山要闻2017-10-20
10月18日至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文庆一行来砀山针对2016年9月28日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宿州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洪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显亮、副县长陈新启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活动。
砀山县位于安徽省最北部,皖苏鲁豫四省七县(市)交界处,省际边界线257公里,连接外省的主干道6条,“边长细密”,全县辖13个镇、3个园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采取户收集、村集中的垃圾收集模式,统一清运至垃圾发电厂进行处理。砀山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年发电量4800万度,严格管控污染物的排放。
调研组一行人先后到李庄镇吴庙村、良梨镇崔庄、光大垃圾发电厂等处,详细了解了砀山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情况。
在吴庙村,石主任关切地询问工作经费投入、人员配备等问题,镇干部向调研组汇报了工作情况。镇人大主席倪明建说:“为确保《宿州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今年我镇财政投入本村资金5.6万元,村级资金4万元,同时村民自筹1.5万元,配备了19名保洁员”。看到村内道路绿化、硬化、净化宜人,大多村民院落卫生整洁,石主任非常高兴的说:“群众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环境也要整洁文明,这里可以看出我们县、镇干部做了不少工作”。
石主任一行还深入到几户村民家中,详细询问了他们对这项工作的看法,并不时地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
调研组指出,砀山县注重创新可持续模式和工作载体,在抓宣传促落实方面成效明显,垃圾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切实提升了环境治理水平,促进了文明风尚的培育。下一步,要大力宣传《宿州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增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群众参与的主动性;要紧密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三大革命”,加大条例的执行力度,狠抓落实,不留死角;要建立长效机制,科学统筹,完善健全城乡垃圾治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强化考核机制,提高责任意识,依法科学、持续地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确保群众生活环境卫生、健康。(砀山政府网 律太斌 蔡露露)
责任编辑:黎海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