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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三强一重”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2017-07-27
近年来,砀山县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为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提升文化内涵、丰富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一项大事来抓。
健全机制强保障。先后成立“砀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砀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制定《砀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方案》和《砀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方案》等规章制度,为非遗保护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加大宣传强意识。开展非遗项目进校园、进课堂活动累计48次,成为青少年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通过新闻媒体、项目展演展示等形式加强舆论宣传,普及非遗保护知识,营造非遗保护氛围,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全面普查强基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非遗普查工作,运用文字、录音、录像、图片等多种方式,对全县非遗资源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建立了完整翔实的档案和数据库,为做好非遗保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优化基地重传承。以各级文化馆(站)为载体,建立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展演基地8个,通过举办优秀成果展演展示、开办辅导培训班、拜师授课等方式,培养传统文化接班人,不断加强对民间文化传承人保护力度。
截至目前,砀山县共有非遗项目292项,其中列入国家级非遗项目名录2项、省级非遗项目名录4项、市级非遗项目名录7项,正在积极申报市级非遗项目名录12项。各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登记在册人数为146人,其中省级传承人5人,市级传承人11人,县级传承人130人。(砀山县政府办信息科)
责任编辑:黎海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