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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首页 >>创建动态2017-06-23
6月20日,皖文明【2017】6号下发《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的通报》,砀山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喜讯传来,砀山检察院干部职工欢歌载舞,喜出望外,热烈庆祝。这是该院连续第五次获得的省级文明单位。
近年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检察工作议事日程,紧紧围绕“五个砀山”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探索新做法,创造新载体,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新的成绩和经验。
一是注重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提出“干警看班子、班子我带头”口号,坚守“忠诚、尚法、笃行、高洁、致远”十字院训,倡导自律、自信、自强,切实做到“四个带头”、“三个表率”。
二是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坚持抓纪律保证队伍建设。把日常教育和专项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加强对干警的职业道德、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作风纪律教育。
三是以检察文化建设为平台,坚持抓“精神”促进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文化育检活动。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积极组织各类业务培训,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业务进修研讨,开展经常性“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打造“活力型”机关。通过“案件评查”、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公诉人辩论赛、邀请人大代表评公诉人,开展以“评”促“优”活动;努力打造机关“党建品牌”。
四是以主题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为载体,建设过硬队伍,提升党员素质。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极大地提升了干警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水平。(砀山检察院 段进亭)